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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網北京1月4日訊 記者黃潔 通訊員陳文友 記者今天從北京首都國際機場公安分局瞭解到,一女子近日因在航班飛行途中多次使用手機撥打電話,且拒不聽從工作人員勸阻,被警方依法處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據瞭解,在日前從長春飛往北京的航班上,於某在飛行途中多次使用手機撥打電話,乘務員和同機旅客上前制止,其不僅拒絕關機、態度惡劣,還認為乘務員是“小題大做”。接到報警後,首都機場公安分局民警迅速到場,依法傳喚於某至派出所進行調查,經過民警反覆說明於某方意識到自己的行為已經違法。
  首都機場警方提示,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在使用中的航空器上使用可能影響導航系統正常功能的器具、工具,不聽勸阻的,處5日以下拘留;根據《民用航空飛行標準管理條例》的規定,在飛機內違規使用電腦和手機等便攜式電子設備將可能被處以2000元的罰款。不僅如此,違法行為人還可能被航空公司追究民事賠償責任。
(原標題:飛行途中撥打手機不聽勸阻被拘留)
編輯:SN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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