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報訊(深度記者李明德 杜雯雯) 今年7月5日,河南省平頂山市寶豐縣公安局經偵大隊大隊長李書躍在北京辦事期間,因涉嫖娼被警方抓獲,並被處以行政拘留15日。
  此事經網絡曝光後引發熱議。當事人李書躍向《法制晚報》記者表示:“北京那邊(警方)不存在辦錯案不辦錯案的問題,現在我正在進行行政覆議。”
  寶豐縣紀委書記劉景華昨天接受採訪時表示,已形成調查報告,將根據覆議結果做下一步處理。
  案情掃黃掃出“大隊長”
  今年7月5日下午4時許,北京警方接到線索,在北京市東城區廣渠門外大街某小區7號樓1611號將涉嫌介紹賣淫的龍某查獲。根據其交代,隨後警方又在海澱區北京某大廈360號房間將涉嫌賣淫的李某、涉嫌嫖娼的李書躍查獲。而李書躍正是河南省平頂山市寶豐縣公安局經偵大隊大隊長。
  隨後,以上三人被北京警方採取“跨區辦案”方式帶往丰台區馬家堡派出所。警方根據三人的口供和現場起獲的證據,最終決定對三人分別實施行政拘留,其中,李書躍於7月7日被行政拘留15日。
  發酵紀委牽頭成立調查組
  7月中旬以後,“李書躍在北京嫖娼被抓”的消息開始出現在當地的網絡論壇上。寶豐縣公安機關8月12日以電子版形式進行了回覆。
  回覆稱,寶豐縣公安局7月21日決定對李書躍停止執行職務,接受調查處理。寶豐縣委同時決定,成立由縣紀委副書記牽頭,縣政法委紀工委書記、縣公安局紀委書記等人員組成的調查組開展調查。
  2014年7月24日,經寶豐縣公安局局黨委研究決定,免去李書躍寶豐縣公安局經偵大隊大隊長職務。待查清事實後,處理結果將公佈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回應
  等覆議後進一步處理
  10月13日下午,記者在寶豐縣公安局經偵大隊“政務公開欄”內看到身著警服的李書躍職務標示為“大隊長”。李書躍的辦公室大門緊鎖,門旁的“寶豐縣公安局(經偵大隊)工作人員狀態”牌上關於李書躍的顯示是:請假。
  10月15日上午,法晚記者採訪到了寶豐縣紀委書記劉景華。她表示:“此事過程很簡單,在北京警方配合下,我們已經調查清楚,調查報告也已形成。”
  劉景華強調:“他(李書躍)對北京警方的處罰不服,目前正在進行行政覆議。我們將會根據覆議結果,進行下一步處理。”
(原標題:河南警察北京嫖娼被拘15天)
(編輯:SN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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